根据北京市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您在北京已缴纳社保近10年,以后在外地参加社保并希望回北京后转入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转移条件
参保年限要求
- 若在北京参保满10年,可申请将外地社保转入北京。
- 若非北京户籍,需满足“京外参保满10年且北京累计缴费满10年”的条件。
年龄限制
-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且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的外埠人员。
二、转移流程
开具转移凭证
- 在外地社保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申请,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
北京单位申请
- 回到北京后,由现单位向北京社保局提交转移接续申请。
审核与转入
- 北京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向转出地社保局开具同意转入函,完成转移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缴费基数与待遇
转移后,外地缴费年限与北京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总年限计发养老金。
临时账户影响
若外地参保期间为临时账户(如男性超50岁、女性超40岁首次参保),可能影响养老金计算,需注意转移前账户性质。
四、建议
咨询确认
- 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北京社保局或12333热线,确认当地最新政策。
避免重复参保
- 转移前需确认外地社保是否已暂停或终止,避免重复缴费。
综上,您符合条件可顺利将外地社保转入北京,并享受合并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