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科目一概述
科目一是理论考试,是学习驾驶的第一步,主要考察考生对交通法规、交通信号、安全行车知识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
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
违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受理或办理,处500元以下罚款,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的科目成绩无效,处2000元以下罚款,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收缴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驾驶证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10年或长期。
超过一年没有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遗失,补发驾驶证的时间为3天。
申请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等,身高为155厘米,眼睛视力5.0以上,年龄在21—50周岁。
学小型汽车、轻便摩托车年龄为18—70岁,学二轮摩托车年龄为18—60岁。
交通规则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考生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以确保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