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停用后,通过学习并考试是可以恢复使用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恢复使用条件
不同原因处理完毕
- 若因超分(累积记分≥12分)导致停用,需在15日内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记分清除;
- 若因逾期未审(脱审)或暂扣(如饮酒后驾驶)导致停用,需完成相应处罚(如缴纳罚款、学习考试)后方可恢复。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拒绝参加学习或考试,驾驶证会被公告停止使用,需继续参加考试或接受处罚才能恢复。
二、恢复流程
参加学习
驾驶人需在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考试合格
完成学习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
处理其他事项
- 若驾驶证过期(超过2年),需重新考科目一;
- 若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如酒驾、肇事逃逸),需处理完违章记录并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三、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记分达到12分的,需在15日内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需处理违章并参加考试后方可取回。
四、注意事项
若超过15天未参加学习或考试,驾驶证可能被公告停止使用,需先处理逾期或违章问题;
不同地区对具体流程和时限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驾驶证停用后一般可以恢复使用,但需确保所有相关事项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