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岁驾驶证每年交体检表的新规定是在 2017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根据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原60周岁驾驶人每记分周期结束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改为70周岁。具体规定如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建议:
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务必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确保驾驶证的有效性。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要注意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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