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市的慢性病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慢性病补助标准
2023年拟新增11个慢性病病种,包括心脏瓣膜病、慢性心力衰竭等,病种限额为3000-10000元。
慢性病补助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办理渠道及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可直接在该院申请认定慢性病资格。
医保经办机构资格认定:2021年1月1日之前住院或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需持相关申请资料到参保单位或社区提交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慢性病结算报销: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
参保人员因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可以于次年由参保单位或社区将资料申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起付标准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慢性病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200元和400元。
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药品报销
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药物,其中甲类药物全部按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乙类药物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医保报销。
建议:
参保人员应及时了解并确认自己的慢性病病种和对应的年度费用限额,以便合理利用医保资源。
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能够享受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
参保人员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就医购药,以享受直接结算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