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换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原居民身份证 :用于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材料
(如适用):
监护人陪同换领时,需提供监护关系凭证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电子证照(如适用):
未携带原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随申办”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经核实身份后即可办理。
到期换领工本费 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20元/证。如果遗失,需要支付工本费40元/证。首次申领材料
(如适用):
居民户口簿。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户籍证明之一。
损坏换领材料(如适用):
原居民身份证。
丢失补领材料(如适用):
居民户口簿。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户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护照(含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
上海市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身体条件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近期1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若干张。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原机动车驾驶证。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数码照片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
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形材料(如适用):
如果是非本地户籍,还需提供当地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耽误换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