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三年内未完成考试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成绩作废与档案处理
已通过科目一考试 - 若科目一合格但未完成科目二/科目三,需主动到车管所或驾校注销学习驾驶证明,学籍档案将自动作废。
- 部分地区可能自动注销,建议提前确认当地政策。
未通过科目一考试
- 科目一未合格则无需等待三年,可随时重新报名参加。
二、退费政策(视情况而定)
可退费情形
- 未参加科目一培训或因驾校原因60天内未安排培训,可申请全部退费。
- 已完成科目一但未参加科目二培训,退还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
- 参加科目二培训但未完成总学时三分之一或超过90天,退还50%培训费。
- 完成科目二考试后90天内未安排科目三培训,退还50%培训费。
不可退费情形
-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后续培训或超过规定期限,培训费不予退还。
三、重新报名流程
所需材料
- 身份证、照片、学习驾驶证明、体检证明、申请表等。
操作步骤
- 到原驾校或车管所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 重新选择驾校并缴纳培训费,从科目一开始备考。
四、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退费、注销等流程有具体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驾校。 费用承担
建议及时联系驾校或车管所,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后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