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多个城市和地区对三轮车实施了限行措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限制情况:
泰安市 :自2018年10月1日起,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电动车产品不得在泰安市销售流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营业执照。潍坊市和临沂市:
2023年3月底,严查电动三轮车,限制无牌的电动三轮车上路,并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
龙口市:
自2023年4月1日起,严查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首次查处会进行口头教育,第2次查处会罚款,第3次查处直接扣罚车辆,并禁止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
济南市
2020年8月,济南市发布通告,明确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在绕城高速以内通行,并在旅游路、趵突泉南路等道路设有禁止三轮车通行的禁令标志。
2021年8月,济南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特定路段通行。
滨州市:
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城区内的大流量区域,6:00-20:00禁止低速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和道路内停放,过渡期至2026年1月1日,届时违规车辆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高唐县:
自2022年2月16日起,在城区规定道路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实行禁止通行,违反者将依法查处。
聊城市:
设置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禁行区,禁止这些车辆进入中心城区。
德州市临邑县:
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三轮、四轮车实行限行管理,包括依法登记的三轮车及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重庆市璧山区:
限行区域包括特定道路,每日07:00-22:00禁止通行,双星大道全时段24小时禁行。
济南市市中辖区:
禁行路段包括玉函路、舜耕路、英雄山路、经十路、经七路、纬二路、经一路等,禁止一切三轮车通行,禁行时间为每天7:00—21:00,违反者将受到罚款和记分处罚。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相关区域的居民和车主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规定,以免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