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市挂有轻便电动摩托车的道路上,机动摩托车应按照以下规定行驶:
设有摩托车专用道的道路 :应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则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道路:
内环线(不含)以内的城市道路、中山中路、中山南路南门桥路口至上海路立交桥一段、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至中山北路与凤北路交叉口一段禁止摩托车通行。
其他特定路段
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北极广场至蜈蚣山隧道一段、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七星路龙隐小学至三里店交叉口一段、穿山路龙隐桥西头交叉口至穿山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一段、西凤路、瓦窑西路、翠竹路、自由路、解放桥、漓江桥、观漪桥,摩托车只允许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至将军路口一段、崇信路、凯风路、桂阳公路茶店路口至艺术大道路口城市道路段、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一段、西山路、东二环路,摩托车只允许在辅道的机动车道行驶。
琴潭路、鲁山路、机场路沙塘圆盘至机场高速山水收费站一段,摩托车只允许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
建议:
驾驶机动摩托车前,请仔细阅读并遵守最新的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按照规定的车道和方向行驶。
在没有明确划分车道的情况下,尽量靠右侧行驶,避免与轻便电动摩托车发生不必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