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2023年门诊报销办法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800元/年
- 退休人员:700元(不满70岁)或650元(70岁及以上)
-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
报销比例
- 起付线至5500元:
- 一级医院75%
- 二级医院65%
- 三级医院55%
- 5500元至9000元:各级别医院统一55%
- 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低档缴费人员50%-55%)
封顶线
- 4万元/年(职工医保)
- 4000元/年(居民医保)
其他说明
- 门诊特殊疾病(如癌症、糖尿病等13类疾病)起付线500元,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起付标准
- 600元/年(连续参保缴费人员5000元)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线650元
报销比例
- 起付线至5500元:
- 一级医院65%
- 二级医院60%
- 三级医院55%
- 5500元至9000元:统一55%
- 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低档缴费人员50%-55%)
封顶线
- 4000元/年
门诊特殊疾病
- 起付线500元,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注意事项
目录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报销,目录外需自费。
医院级别差异:
同一级别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居民医保。
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后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年度累计:
起付线和封顶线按年度累计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天津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