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关于合格考补考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补考资格与机会
在读生补考资格
- 因留级、复学(需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或未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按当前年级报考对应科目补考。
- 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不合格者,可在校期间多次补考,直至合格。
其他考生补考资格
- 7门科目不合格者可自主参加补考,不受学籍限制。
二、补考时间与影响
时间安排
- 高中阶段共有3次补考机会,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主科仅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安排1次补考,其余科目可多次补考。
- 补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具体安排以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对升学的影响
- 合格考成绩是报考对应科目等级考的必要条件,未合格者无法参加等级考。
- 若所有合格性考试均合格,可正常参加夏季高考并毕业。
三、注意事项
补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未达合格标准需再次参加补考。
高中阶段需确保所有合格性考试合格,否则可能影响高校自主招生及录取。
建议考生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学校通知,及时了解最新考试安排及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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