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考五次未通过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成绩作废规则
科目二/科目三总次数限制 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允许预约5次,第五次仍不合格时,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成绩要求
若科目一未达到90分(满分100分),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二、重新报名流程
结清费用
需到车管所或驾校结清所有考试费用。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申请表等材料到驾校或车管所提交书面申请。
重新参加考试
- 需重新报名并缴费,无需再考已通过的科目。
- 若科目一未通过,需先考科目一,合格后再考科目二/科目三。
三、注意事项
时间间隔
部分车管所要求科目一成绩合格后间隔7天才能报名。
信息注销
若想继续考取其他驾驶证(如增驾),需先注销原驾驶证信息。
备考建议
- 科目三易因细节失误挂科,建议强化基础训练。
- 可优先提升科目一理论水平,降低整体考试通过率。
四、特殊情况处理
补考次数: 科目二/科目三每次考试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则终止该科目考试。 年龄限制
建议优先通过驾校系统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流程有细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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