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地区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规范,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持有 F类驾驶证。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
电动轻便摩托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最大设计车速≤50km/h;
- 总质量≤55kg;
- 无脚踏骑行装置。
分类归属:
根据新国标规定,上述车辆均属于 轻型摩托车范畴,需依法登记上牌并购买交强险。
二、所需驾驶证类型
F证:专为轻型摩托车设计,是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必备证件。
D/E证:D证(普通三轮摩托车)和E证(普通两轮摩托车)不可驾驶轻便摩托车,需考取F证。
三、其他要求
登记与保险:
需在车管所办理登记,购买交强险。
体检要求:
驾驶员需通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需依法取得驾驶证;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将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综上,2021年温州地区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持有F证,否则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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