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地区摩托车驾照考试规则,科目三考试最多可考 5次,具体规则如下:
总考试次数限制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总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若5次预约均不合格,所有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将作废,需重新预约考试。
每次考试的机会
每次预约后,科目三考试提供 2次考试机会(如补考)。若2次考试均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次考试不合格,需间隔10天重新预约下一次考试。
补考规则
- 补考仍不合格则终止当次考试,需重新预约;
- 若连续5次预约均失败,需重新报名并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需达到90分及以上合格。
特别说明:
不同准驾车型可能略有差异,但厦门地区普遍适用上述规则;
若需了解具体考试内容,可参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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