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可恢复是指因特定原因被注销的驾驶证,在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后,可以重新获得驾驶资格的状态。具体含义和恢复条件如下:
一、适用情形
逾期未换证 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办理换证,但未超过3年,可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需通过科目一考试。
未提交体检证明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若在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将进入注销可恢复状态。
其他注销原因
包括死亡、主动注销申请、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等。
二、恢复流程
准备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驾驶证申请表、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等材料。
参加考试
需通过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恢复
向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完成审核后即可恢复使用。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或未体检的,需在1-3年内完成恢复; 超过3年的,驾驶证将进入 完全注销
特殊情况处理:
因交通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注销的,需同时满足考试和可能的其他条件(如事故责任处理、健康证明等)。
四、法律依据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未提交体检证明等情形被注销的,未超过2年的,可通过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信息综合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权威平台解读,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若已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建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