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未完成驾照考试的考生确实可以转到其他地方继续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政策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已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因居住地变更需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且考试次数累计计算。
二、办理流程
变更考试地申请 驾驶人需向转入地车管所提交身份证明、原学习驾驶证明等材料,申请变更考试地。
考试次数限制
-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次数,累计不得超过5次。
- 若在转入地开始新考试,需重新计算剩余考试次数。
特殊情况处理
- 已预约科目二/科目三: 需提供原驾校接收证明,在转入地重新报名并预约考试。 - 未通过科目一
三、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增驾业务需提供原驾驶证转入证明。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过期需重新申请。
办理次数限制
个人名下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限需间隔一定时间。
跨省迁移
若涉及跨省迁移,需关注当地车管所具体要求,部分地区可能需提前确认。
四、办理时效
驾驶人需在原考试地完成科目一后30日内申请变更;
转入地车管所一般需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五、其他建议
若在转出地学习期间变更考试地,需联系原驾校协调转移考试信息;
若因工作调动长期异地居住,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地车管所办理“变更考试地”手续。
通过以上流程,考生可灵活安排考试地点,无需重复备考已通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