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规则,科目一和科目四的考试顺序是严格规定的, 不能直接跳过科目二或科目三先考科目四。具体规则如下:
一、考试顺序要求
必须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顺序进行
考试系统强制要求考生必须完成前一个科目且合格后,才能预约并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
科目三包含路考和科目四
自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被分为“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科目四)两部分,需先通过路考,再考科目四。
二、特殊情况说明
无法按顺序考试的情况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如时间冲突、身体不适等),考生可向车管所申请调整考试预约,但需提供充分理由并缴纳额外费用。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允许在通过科目二后预约科目四,但需符合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规定。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确认最新政策。
三、补充说明
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
各科目均以100分为满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某科目未通过,可补考一次。
考试证明有效性
仅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是预约后续科目的必备材料。
综上,科目一和科目四必须按顺序参加,无法直接跳过中间科目。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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