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相关规定,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不能直接连续进行,必须按照以下顺序完成:
科目一(理论考试)→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具体说明:
考试顺序的法定性
考试流程由《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科目一合格后需预约科目二,科目三合格后才能考科目四,不存在跳过中间科目的可能性。
科目四的性质
科目四并非独立科目,而是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组成部分。未通过科目三考试,无法参加科目四。
特殊情况说明
- 若科目三未通过,需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才能考科目四。
- 部分地区允许科目三和科目二合并考试,但需符合当地政策,且整体流程仍需按顺序进行。
总结
科目一和科目四需按顺序参加,无法直接跳过科目二和科目三。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每个科目充分准备,以提高整体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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