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照考试失败次数限制的规定,需根据考试科目和地区政策综合说明:
一、科目一/科目四(理论考试)
无次数限制:科目一(机考)和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均无次数限制,考生可反复参加直至合格。
二、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总次数限制: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均不得超过 5次。
补考规则:每次考试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不合格,则终止该科目考试,需重新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需间隔10天)。
成绩作废规则: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时,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3年过期需重新报考。
学籍管理:
若10次考试未通过,学籍将注销,需重新报名。
备考建议:
建议提前预约考试,避免临时无法预约;考试时仔细审题,控制答题时间。
以上信息综合了最新政策及权威来源,考生需以当地车管所或驾校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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