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电动三轮车新规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综合了2023年及之后多地的政策调整:
一、登记管理
非标车禁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禁止在泰安销售流通,已备案或未备案的非标车均不得上路。
免费登记服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对已备案或未备案车辆实行免费登记,解决驾照问题。
二、驾驶资质
驾驶证要求
- 三轮车需持D驾驶证上路,低速四轮车等老年代步车需持有C1或C2类驾驶证。
禁行时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7:00-21:00、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全天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三、安全规范
禁止改装
严禁对电动车和三轮车进行改装,改装车辆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充电安全
禁止在家中、楼道内非法充电,需使用合格充电设施并定期检查。
超载处罚
超载可能引发事故并罚款,农村地区尤其需遵守载人上限。
时速限制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三轮车需增加安全带、护栏等设施。
四、排放标准
超标车辆需整改达标后方可上路,否则将面临处罚。
五、其他措施
备案登记: 非标车需完成备案登记才能合法上路。 处罚力度
六、市民建议
新规实施后,建议市民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检测及驾照,避免因违规上路引发处罚。若需购买新车,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