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分的清零时间根据记分周期和缴费情况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记分周期的起始与结束
周期计算
驾驶证记分周期为 12个月,从 初次领证日期的 零时开始计算,至次年对应日期的 24时结束。例如:
- 初次领证日期为2024年1月3日,则第一个周期为2024年1月3日0时→2025年1月2日24时。
清零时间点
每个周期结束时的 24时为清零时间,系统自动将上一周期的积分清零,新周期开始计算。
二、清零条件
积分未达12分且罚款已缴
若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积分未满12分,并且所有罚款已缴纳,则系统会在下一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零。
积分未达12分但罚款未缴
若积分未达12分但存在未缴纳的罚款,积分将转入下一周期,不会清零。
三、特殊情况说明
清零时间差异
若记分周期结束时间与自然年结束时间不一致(如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驾照,2025年6月1日清零),以系统记录的周期结束时间为准。
影响与后果
若连续两个周期未清零(即两年内未通过科目一考试),驾驶证将进入 注销通知期,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使用。
四、法律依据
以上规则均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