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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电摩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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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扬州电动摩托车相关法规的调整,最新规定如下:

一、车辆标准与分类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非机动车):

- 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55kg,最高时速≤25km/h,电机功率≤400瓦,蓄电池电压≤48伏。

- 不需要牌照,但需在指定地点登记注册。

超标电动摩托车(机动车):

- 速度、重量等指标超过新国标,需按普通摩托车管理。

- 需办理牌照、驾驶证(准驾车型E或F),并购买交强险。

二、驾驶资质要求

无证驾驶:

未取得摩托车驾照(E或F证)驾驶电动摩托车,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改装车辆:擅自改装车辆(如加装灯光、改变车身等)可能被查扣,且存在安全隐患。

三、交通管理措施

车道与通行规范

- 需遵守右侧通行原则,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严格划分。

- 禁止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遇限行政策需提前查询。

安全装备要求

- 驾驶人及乘客必须佩戴头盔。

- 车辆需投保交强险,否则将扣留车辆并罚款。

处罚标准

- 无牌无证驾驶:罚款+拘留(200元+15日以下拘留)。

- 违章行为(如闯黄灯、危险动作):罚款+记分(如100元+12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禁摩区管理:

摩托车不得驶入禁摩区域。

历史车辆处理: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无牌电动自行车,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上牌,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以上规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未达标车辆需及时整改或报废。建议驾驶前检查车辆资质,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