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手指残疾人员能否考驾照需根据具体残疾类型和程度判断,具体条件如下:
一、可申请驾驶证的残疾类型
视力障碍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150度的,可申请C1、C2、C3、C4、C5准驾车型。
听力障碍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或佩戴助听设备达到相应标准的,可申请C1、C2准驾车型。
肢体残疾
-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 需自主坐立,双手拇指健全且每只手其他手指有三指健全、肢体运动功能正常; - 左手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
-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且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
二、不可申请驾驶证的情况
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无法满足“每只手其他手指有三指健全”的条件,不能申请C1、C2等准驾车型。
三、补充说明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对下肢要求较宽松,但需通过专业评估确认驾驶能力。
学车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驾校申请学车,具体流程与普通考生一致,但需配合特殊教学安排。
建议咨询当地驾校或交通管理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