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发放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属的车辆管理所,具体负责办理驾驶证的申领、换证、补证等业务。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发放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由省级、设区的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发放。
县级车辆管理所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部分其他证件的换发、补发、审验等。
二、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的发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确保驾驶证的合法性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其他注意事项
实习期要求: 新驾驶员需完成1年实习期,期间不得独自驾驶上高速公路,需佩戴实习标志。 考试要求
综上,驾照的发放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车辆管理所,具体业务范围根据行政级别和业务类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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