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运管处/运管所) 负责驾校的日常经营监管,包括:
- 教练员资格认证
- 培训场地审核
- 营运资质审查(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交警部门(车管所)
主要负责培训质量监督和考试组织工作,包括:
- 学员考务管理
- 驾驶证核发
- 培训过程抽检
二、法律依据与分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规定驾驶需取得驾驶证,第二十条明确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驾驶培训由交通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
三、车管所与驾校的关系
车管所作为政府机构,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的下属单位,其职责与驾校形成互补而非直接管理关系:
车管所不直接管理驾校经营,但需配合运管部门对教练员、场地进行核查
驾校需通过车管所办理考试相关业务(如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
四、投诉与维权建议
若对驾校或车管所服务不满,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向运管部门投诉:
反映驾校经营问题(如教练资质、场地违规等)
向车管所反馈:
针对考试组织、证书发放等环节的问题
拨打12321热线:
全国统一的车驾管服务热线
综上,驾校并非由车管所直接管理,而是接受交通运输部门及交警部门的监管,两者在职能上形成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