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内在的、真实的规律与本质”这一表述,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
一、真理的客观性
规律与本质的客观性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属于物质范畴,具有客观性。例如,万有引力定律是客观存在的物理规律,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同样具有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内容
真理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客观的,不随人的主观意志改变。例如,数学公式和科学定律的正确性不依赖于人的认可。
二、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相对性
真理具有条件性和有限性,即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成立。例如,牛顿力学在低速宏观世界适用,但相对论在高速微观领域更准确。 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过程,当前被认为是真理的结论可能随着实践发展被修正。
绝对性
真理包含普遍性和必然性,其反面是不可能的。例如,数学公式的正确性具有绝对性,其反面在逻辑上无法成立。
三、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真理与谬误是相对立的概念,真理是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的。例如,地心说曾被认为是真理,但通过观测证明其为谬误,而日心说则成为新的真理。
四、总结
核心正确性: 该表述正确地指出了真理与客观规律、本质的关联,强调了真理的客观基础。 局限性
参考答案:部分正确。真理是客观事物内在规律与本质的正确反映,具有客观性、相对性和绝对性,但表述未全面涵盖真理的辩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