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赔偿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低层住户的合理补偿 若加装电梯对低层住户的采光、通风、房屋价值等造成实际影响,法院或协商可能要求受益方给予适当补偿。例如,某案例中法院判决低层住户每户获赔2000元;部分城市(如东莞)通过财政补助支持电梯加装,间接缓解业主负担。
补偿方式与协商原则
- 协商为主: 具体金额无统一标准,需通过业主大会或协商确定,可能包括减免电费、物业费或现金补偿。 - 法律依据
政府补助与政策支持 部分城市(如东莞)对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补贴,例如每台电梯补助10万元,用于降低业主自筹成本。
业主自担法律后果
加装电梯属于业主自主行为,若因结构改变导致房屋安全问题(如地基下沉、开裂等),需由加装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原五方责任主体不再适用。
总结:
赔偿需结合实际影响、协商结果及政策规定,低层住户的补偿通常以减免费用或小额现金为主,法律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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