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要求,主要规定如下:
一、基本时间要求
最低时长 公开招标项目需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特殊项目调整
- 大型或复杂项目可能要求更长时间,例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需不少于28日。
二、与其他阶段的衔接时间
资格预审阶段
-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最短不得少于 20日。
公示阶段
- 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需进行不少于 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提前告知义务
- 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公告发布时间,且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有效性。
特殊情形处理
- 国家节假日或紧急项目可调整公告发布时间,但需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等条款对公告发布时间有明确规范。
四、补充说明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投标人需在 5个工作日内
公示平台要求:需在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网站发布,确保信息覆盖潜在投标人。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透明,确保投标人获得充分准备时间,同时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