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和科目四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两个重要环节,具体如下:
科目三
考试形式: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道路上进行。
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四
考试形式: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常为上机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评分标准: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每题2分,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建议:
科目三主要考察学员在道路驾驶中的实际操作能力,需要熟练掌握各项驾驶操作要领。
科目四则侧重于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的考核,要求学员具备处理各种复杂情况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建议学员在备考时,重点复习安全文明驾驶的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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