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需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身高要求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需155厘米以上
中型客车:需150厘米以上
其他准驾车型无明确身高限制
二、视力要求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需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其他准驾车型:需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者(优眼视力达5.0且水平视野≥150度)可申请小型汽车等准驾车型
三、辨色力要求
需无红绿色盲
四、听力要求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听力障碍者佩戴助听设备需达到上述标准
五、肢体功能要求
上肢: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需有三指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
下肢: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超过5厘米
特殊车型(如手动挡汽车):下肢长度差需≤5厘米
六、其他注意事项
身体条件证明需在驾驶证有效期内6个月内办理
70周岁以上驾驶员需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检查报告
学车体检与审验体检项目一致,但审验时无需重复
若未达到上述条件,需通过学习、考试或治疗改善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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