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证手指残缺标准,综合相关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拇指要求 - 若为左手残缺,需至少保留三指健全(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
- 若为右手残缺,需双手拇指均健全。
手掌要求
- 双手手掌需完整,无严重缺失或畸形,确保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二、特殊说明
手指末节残缺: 允许左手末节残缺,但需满足上述拇指和手指数量要求; 左手三指健全
辅助装置:部分车型(如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根据残疾情况安装辅助装置。
三、其他注意事项
车型限制:上述条件仅适用于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车型,大型客车、货车等需满足额外身高(≥155cm)和视力(对数视力表5.0)要求;
医学评估:若残缺手指影响关键操作(如食指或拇指),需通过医学检查评估是否适合驾驶。
以上标准综合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公安部最新修改内容,确保既保障驾驶安全又兼顾残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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