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人才分类标准,人才分为以下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顶尖人才)
国际奖项: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国家级荣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学术地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美英德法日加澳等发达国家院士;
社会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
二、B类(国家领军人才)
国家级项目: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外的入选者、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
国际交流:意大利、瑞典等国际知名机构院士;
行业标杆: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荣誉称号: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
三、C类(省级领军人才)
省级奖项: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人才、副高级职称人员;
行业认证:省级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鲲鹏计划”入选者;
学术成就: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主持人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四、D类(基础人才)
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工等;
职业资格: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能水平:省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工匠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五、E类(青年人才)
学历要求: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创新潜力:符合条件青年留学回国人员、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培养计划:纳入“瓯越海智计划”等专项培养计划。
补充说明
住房保障:
A、B、C、D类人才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60㎡,且配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调整机制:
人才标准可能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建议关注官方最新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来源,供全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