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预约时间规则如下:
一、预约时间节点
科目一与科目二预约间隔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一合格后满10天可预约科目二
-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等:科目一合格后满20天预约科目二
- 科目三预约需在科目二合格后满30天
补考预约时间
- 从挂科次日起算,10个自然日后可预约补考
考试计划调整
- 考试计划提前10-15个工作日开放预约,截止时间通常为考试前3-5个工作日
二、排序规则
系统根据以下时间节点排序:
首次预约科目一: 以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非首次预约科目一/其他科目
取消/缺考:以取消预约时间或缺考时间排序
变更考试地:以变更考试地业务受理时间排序
排序规则优先级为:
1. 当前时间与业务受理时间差最小者
2. 上次考试时间最早者
3. 取消预约时间最早者
4. 距离最近的时间节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安排灵活性
- 部分考场允许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生可连续考试
- 若考场60日内无法安排考试,可跨省预约其他考场
预约结果确认
- 系统通常在考试前3-5个工作日确认预约结果,考生需关注短信或交管平台通知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预约成功后因取消或缺考影响排名,系统会重新排序
以上规则综合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各地考试机构实际操作流程,建议考生提前通过交管12123等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