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奶粉包装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6项强制要求:
一、中文标签要求
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需在入境前直接印制,禁止在境内加贴。标签需包含产品名称、配料表、规格、原产国或地区、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等基本信息。
禁止“白标”
之前允许在英文包装外加贴中文翻译标签(“白标”),但新规要求中文标签必须与外包装同步印制,实现“一体化标签”。
二、其他关键标识
QS标识
包装上需标注国家强制认证的QS蓝色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
原产地与生产信息
必须明确标注原产地、生产商、进口商、代理商等完整信息,便于追溯。
三、包装设计与运输要求
防震与防护
包装需采用气泡膜、立柱等缓冲设计,避免运输过程中奶粉受压受损。箱装奶粉应规整摆放,避免叠加或重装。
符合海关规范
需配合海关检验检疫要求,提供官方卫生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文件。
四、特殊说明
0-6月龄奶粉限制: 新标准禁止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国内分装要求
五、违规后果
若包装未达标,将面临退货、销毁或处罚。消费者可通过官方渠道监督产品信息,发现不合格产品可及时举报。
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违规产品将无法通过检验检疫,影响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