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交通规定,济南城际公交(属于城市公共交通范畴) 禁止携带酒类物品上车,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携带的酒类物品
易燃易爆类 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禁止乘客携带白酒、烧酒等酒类上车。
包装要求
若需携带少量自用酒类,需符合以下条件:
使用 密封包装(如纸盒或塑料盒),防止破碎或泄漏;
每人限带 2公斤,且需接受客运站工作人员检查。
二、特殊说明
低度未开封酒: 部分平台提到低度未开封酒可携带,但此说法与“易燃易爆类”禁止性规定矛盾,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散装酒类
三、违规后果
若违反规定携带酒类,可能面临以下处理:
物品被查扣:
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或要求销毁、交检;
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或赔偿损失。
四、建议
若需携带酒类出行,可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如打车、租车);
若已购买酒类,建议提前联系目的地亲友代驾或寄存。
以上信息综合自交通管理部门及公交平台规定,出行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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