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需根据业务性质和核算需求进行分类,主要涉及以下几类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原材料 用于石材加工的天然石材、辅助材料等。
库存商品
若石材作为商品对外销售,计入库存商品,核算购进成本。
固定资产
用于企业自身建设的固定资产(如加工设备、仓库等)。
低值易耗品
价值较低且使用期限较短的消耗性材料。
二、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购进石材或接受劳务的应付款项。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企业融资活动产生的债务。
应交税费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成本类科目
生产成本
直接用于石材加工的人工、燃料等成本。
制造费用
间接生产成本,如设备折旧、水电费、管理人员工资等。
其他业务成本
如销售石材的运输费、装卸费等。
四、损益类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
石材销售或加工服务的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总和。
其他业务收入/支出
如租金收入、罚款支出等。
营业利润/净利润
反映企业核心业务的盈利情况。
五、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及资本溢价。
未分配利润
企业留存的利润。
六、其他常用科目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客户赊账形成的债权。 应付职工薪酬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
注意事项
石材作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时,需根据其用途(自用或销售)选择科目。
加工费用需合理分配至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建议采用制造业核算制度,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便于成本控制。
以上科目设置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