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结晶在定额中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工程量和当地定额标准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定额子目情况
全国通用情况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定额中均无石材结晶的专用子目,需根据实际工艺内容选择最接近的子目进行套用。例如:
- 可借用石材面喷涂或酸洗打蜡子目,但需注意工艺差异(如防护液为渗透型,结晶为表面覆盖型);
- 部分地区允许补充子目,如辽宁、河北等地建议按市场价计取。
地区性定额标准
- 北京市: 2012年预算定额中包含11-51楼地面防护层 结晶处理子目,可直接套用; - 四川省
二、补充说明
市场价计取:若定额中无适用子目,需结合材料、人工、机具成本,参考当地市场价(通常为40-60元/m²);
工艺差异处理:石材结晶含打磨修补等额外工序,若借用酸洗打蜡子目,需调整单价(如调整为45-55元/m²)。
三、注意事项
工程量计算:
需根据实际施工范围(如面积、接缝处理等)计算工程量;
材料选择:
不同结晶产品(如化学结晶剂、机械研磨剂)可能影响成本和施工方法,需与供应商确认。
建议优先查阅当地最新定额文件,若无法确认,咨询当地造价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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