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验收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高度≤100m、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石材幕墙工程。
二、主控项目(材料与结构要求)
材料性能 - 石材弯曲强度≥8.0MPa,吸水率≤0.8%。
- 铝合金挂件厚度≥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3.0mm。
连接与安装
- 预埋件/后置埋件位置、数量及拉拔力需符合设计要求,拉拔力检测报告需合格。
- 转接件强度、焊接工艺需满足设计调整要求,龙骨焊接后需专项验收。
防雷与防腐
- 防雷装置需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整。
- 金属框架防腐处理符合设计规范。
三、其他关键要求
外观质量
- 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需与设计一致,观察法检查。
- 幕墙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需符合施工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
- 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节点、变形缝等隐蔽工程需专项验收,记录完整。
附加性能检测
- 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等性能需通过专业检测。
- 石材放射性、耐冻融性等指标需符合相关标准。
四、验收流程
材料复验:
对石材、挂件等关键材料进行弯曲强度、吸水率等指标复验。
分项验收:
按幕墙系统(如金属框架、密封胶等)划分检查批,逐项验收。
整体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五、参考规范
主要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同时结合地方标准及设计文件执行。
以上规范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施工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