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的等级分类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分类方式:
一、旧版分级制度(已废止)
AOC(法定产区葡萄酒)
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需满足严格的生产标准,包括葡萄品种、种植面积、酿造工艺等,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50%以上。
VDQS(优良地区酒)
占总产量的1%以下,介于AOC和VDP之间,是向AOC过渡的等级,部分产品可能升级为AOC。
VDP(地区餐酒)
允许一定程度的葡萄勾兑,但需标明产区名,品质低于AOC和VDQS。
VdT(日常餐酒)
最低等级,允许混合不同产区葡萄酿造,不可标注产区名称。
二、新版分级制度(自2009年实施)
AOP(原产地命名控制)
取代了旧版AOC,保留了严格的生产管控要求,是最高等级。
IGP(地理标志产品)
类似于旧版VDQS,需标注产区名,但产量限制放宽至1%以下,部分产品可升级为AOP。
VDF(葡萄酒分级)
2011年废止VDQS后设立,用于日常餐酒,允许混合不同产区葡萄酿造。
三、补充说明
勃艮第、波尔多等子产区
在AOC级别下进一步细分,例如波尔多分为AOC、Superieur AOC、Medoc等。
起泡酒
属于餐酒类别(酒精8%-14%),需产自特定起泡区(如香槟区)才能称为香槟。
总结
法国葡萄酒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OP(或旧版AOC)、IGP、VDP,最低为VDF(日常餐酒)。新制度简化了部分等级的划分,但AOP仍为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