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资源开采证的办理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需按照法定程序逐步完成。以下是主要步骤及所需手续的梳理:
一、前期准备
企业资质要求 需依法注册成立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矿区范围界定
需进行地质勘察,明确矿区范围,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核心审批流程
国土资源局审批
提交申请登记书、矿区范围图、开发利用方案等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
安全管理局审批
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通过安全审查后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环保局测评
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测评后方可进行开采。
三、其他必要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
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及防治规划审查。
土地使用权证
若涉及土地征用或租赁,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税务登记与缴费
办理税务登记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等税费。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完成《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建设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个人申请限制: 个人办理需提交身份证并申请预先核准通知书,但法律未明确禁止个人办证。 部门协同
地方差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部门。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机构或部门,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