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理石矿相关证件需按以下步骤进行,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前期准备
地质勘查与储量评估 需委托具备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确定储量和质量后,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
二、核心证件办理
采矿许可证
- 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需提交申请材料(如勘查报告、安全生产评估报告等)。
- 许可证包含矿山名称、开采范围、有效期限等核心信息,且不得转让或转借。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需通过安全评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标准。
三、其他必要证件
营业执照
- 在工商部门办理,需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
排污许可证
- 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基于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规范污染物排放。
矿长资格证
- 矿长需具备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办理时一并提交。
四、审批流程
县级审批
- 提交材料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初步审核。
省级复审
- 县级审核通过后,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复审批准。
部门联审
- 部分流程需与环保、安监等部门协同,确保合规性。
五、费用与后续
缴纳费用: 包括地质勘查费、采矿权出让费、安全生产评估费等。 矿区管理
证照维护:定期更新证件,变更时需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环保及工商部门。
采矿许可证需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五证一照”同步办理。
未取得合法证件擅自开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