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伸缩缝的留置规范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相关标准综合确定,主要规范要求如下:
一、设置位置
基本设置要求
围墙伸缩缝应设置在墙体交接处、变形缝处及重要节点位置,确保结构稳定性和使用安全。
特殊场景补充
- 凹凸跨交界部位、地质基础差异处、不同结构连接处需设置沉降缝。
- 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地震烈度区域,需根据专业设计调整。
二、间距要求
常规间距标准
- 不超过40米时,建议每40米设置一道10-30mm镂空伸缩缝。
- 超过40米时,间距可缩短至20米。
特殊长度调整
- 超过80米的围墙,间距需进一步缩短至10米。
- 60米以上未设置缝的情况需设置,否则可能产生裂缝。
三、宽度规范
基本宽度范围
- 一般控制在20-30mm,具体根据围墙高度、温度变化及材料特性确定。
高度相关调整
- 围墙高度超过5m时,建议设置双层伸缩缝。
四、施工要求
缝隙处理
- 采用1:2水泥砂浆勾缝,需预留排水槽或防护板,防止杂物进入。
- 隐蔽工程需符合《建筑用砂》《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国家标准。
与其他缝口协调
- 与沉降缝、抗震缝等需协同设置,避免重复或冲突。
五、注意事项
实际设置需结合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及施工环境综合判断。
地震多发地区应增加缝宽或采用双层缝结构,提高抗震性能。
以上规范为通用指导原则,具体设计应参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并由专业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