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同主体与资质确认
主体资格核实
- 购买方需确认卖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并核实经营范围是否与合同内容相关。
- 自然人买方需通过单位同事、朋友或邻居调查其履约能力与信用记录。
担保人审查
- 若合同中有担保人,需调查担保人身份、担保能力及担保物合法性。
二、合同条款明确性
标的物描述
- 详细列出石材的品种(如花岗岩、大理石)、规格(尺寸、厚度、颜色、纹理)、数量及质量标准(如抗压强度≥100MPa、吸水率≤0.60%)。
- 对于特殊石材(如进口石材),需注明产地、加工工艺等附加信息。
价格与支付条款
- 明确单价、总价及计价方式(如平方米计价)。
- 规定分期支付比例(如预付款30%、进度款50%、尾款20%)及付款时间节点。
- 约定发票开具时间(如交货后10日内)。
交货条款
- 确定交货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地点及方式(如送货上门、自提)。
- 明确运输费用承担方及保险条款。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
质量保证
- 约定石材的物理指标(厚度误差±1mm、抗压强度≥100MPa)和外观标准(无掉角、色差≤2%)。
- 要求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
验收程序
-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需在约定时间内(如5-10天)进行验收,提出书面异议。
- 验收标准需与合同条款一致,若发现质量问题,卖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整改。
四、风险防控条款
违约责任
- 明确卖方未按时交货或质量不达标时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如总价的5%-10%)。
- 规定买方逾期付款的滞纳金比例(如日利率0.5‰)。
争议解决
- 优先选择书面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 可增加不可抗力条款,明确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免责情形。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变更管理
- 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税费与附加条款
- 明确增值税税率、关税(如适用)及运输保险费用。
文件附件
- 通过附件详细列出货物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明细等,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
通过以上要点规范合同条款,可有效保障买卖双方权益,降低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