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验收规范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验收规范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高度≤100m、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石材幕墙工程。
二、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材料性能 - 石材弯曲强度≥8.0MPa,吸水率≤0.8%;
- 铝合金挂件厚度≥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3.0mm。
防雷处理
- 需设置防雷装置,具体方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连接与安装
- 预埋件/后置埋件位置、数量及拉拔力需符合设计;
- 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幕墙组件连接必须牢固。
三、其他关键验收内容
外观质量
- 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等需与设计一致;
- 石材孔、槽数量、深度、位置及尺寸符合设计。
隐蔽工程验收
- 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节点、防雷装置等隐蔽工程需隐蔽前验收。
性能检测
- 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平面变形等性能需通过专项检测;
- 石材放射性、耐冻融性(寒冷地区)等指标需符合规范。
文档与记录
- 材料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需齐全。
四、施工工艺要求(补充)
采用干挂法(空挂法)时,需确保连接件高强度、耐腐蚀,施工工艺符合规范。
五、验收流程
分项工程划分:
按幕墙系统(如金属框架、石材面板等)划分检验批;
过程控制:
材料进场需复验,隐蔽工程需专项验收;
最终验收:
分项工程合格后进行整体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六、参考标准
主要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同时结合石材幕墙专项设计文件。
以上规范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施工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