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宁县石头开采手续,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前期审批手续
矿界批复与储量核查 需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矿界范围、储量核查报告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取得《采矿许可证》。
环保与水土保持审批
需向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开采。
安全预评价
由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证件办理流程
工商登记
在工商部门核名并办理营业执照。
采矿许可证
依据国土资源部门批复文件申请《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完成安全预评价后,向安监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三、其他注意事项
村民集体协商: 若涉及村民集体土地,需与村民委员会协商并取得相关同意文件。 关闭矿山手续
政策调整:当前多地加强环保监管,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确认最新政策。
四、法律依据与部门职责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范采矿许可证的颁发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建议办理前联系乡宁县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及安监部门,获取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若当地已全面停止石材开采(如搜索结果1所述),则需暂停相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