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携带液体的容量限制,综合民航局规定及最新政策,具体说明如下:
一、随身携带液体限制
单瓶容量限制
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且需使用小瓶分装。
总携带量限制
允许随身携带的液体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特殊类别限制
- 化妆品需单独放置于透明密封袋中,且每种限带1件;
- 酒精类、压力喷雾类物品需额外申报。
二、包装与申报要求
所有液体应装入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
若液体量不足100毫升但容器容量超标,需办理托运;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需符合航空规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容器体积与重量均需符合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
若液体为打火机、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需遵守特殊禁限规定。
以上规定适用于国内航班,国际航班可能因目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出行前通过航空公司或民航局官网确认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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