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葡萄酒的等级体系经过多次改革,目前主要分为以下六个层级,从低到高排列如下:
一、基础分级体系
Vino de Mesa (VDM) 最低等级,无产区限制,可混合不同产区葡萄酒酿造,类似法国的“餐桌酒”。
Vino Comarcal (VC)
允许标示产区,但无严格生产规定,介于VDM和DO之间。
Vino de la Tierra (VDL/T)
类似法国的“Vin de Pays”,对葡萄品种、产量等要求较宽松,覆盖范围广。
二、法定产区分级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DO)
类似法国的AOC,需严格控制产区范围、葡萄品种、产量及酿造工艺,目前全国有69个产区。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Calificada (DOCa)
严格程度高于DO,要求酒款需在原产地装瓶且10年内均为DO级,目前仅里奥哈和普里奥拉托两个产区符合。
三、酒庄分级(欧盟标准)
Vino de Pago (VP)
2003年新增的酒庄级分级,以单一酒庄为单位,需符合DO级酿造标准,目前全国仅25家合格酒庄。
补充说明
熟成制度: 西班牙葡萄酒法规要求不同等级酒款需按年限熟成,例如VS(Very Special)需至少2年,珍藏级(Reserva)需5年以上。 历史分级
以上分级体系体现了西班牙葡萄酒从混酿到单一酒庄的逐步严格化趋势,满足不同消费者对品质与产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