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石墨不属于危险废物,具体说明如下:
国家名录分类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5版),废石墨未被列入其中,且明确标注“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性判定依据
危废的判定需依据具体物质属性,而石墨本身无毒无害,其固体形态(如废石墨条)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相关类别。
特殊情形说明
若废石墨与其他物质混合或经特殊处理(如电极生产),可能需按“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的固体废物”等条款重新鉴定,但纯废石墨仍不属于危险废物。
总结:
废石墨在常规状态下不属于危险废物,但需注意特殊加工或混合后的属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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