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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酱兼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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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准概述

标准名称与版本

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23547-2009,曾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工艺制成的具有浓香兼酱香独特风格的蒸馏酒。

二、主要技术要求

原料与工艺

-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固态发酵(或分型固态发酵),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物质。

- 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感官要求

根据酒精度不同,感官要求分为高度酒(40%-68%vol)和低度酒(18%-40%vol)两类,需符合相应表1、表2的规定。

理化指标

- 高度酒:

需符合表3的理化指标,包括酸度、酯类、醛类等物质含量限制。

- 低度酒:需符合表4的理化指标,相对宽松但需保证安全性。

卫生指标

除符合GB2757规定外,还需满足微生物指标、重金属限量等要求,确保酒体纯净。

三、其他规范

标签与包装:

需符合GB10344、GB10346等标准,标签标注需真实准确。

运输与贮存:需防潮、防氧化,确保酒体稳定性。

四、意义与影响

该标准将浓酱兼香型白酒的规范提升至国家标准层面,对生产企业的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市场流通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