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香兼酱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标准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日实施,以《浓酱兼香型白酒》行业标准(QB/T 2524-2001)为基础升级为国家标准(GB/T 23547-2009)。
适用范围:以谷物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等工艺制成的具有浓香与酱香融合风格的白酒。
二、技术要求
原料与卫生 - 原料需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参照GB2757。
- 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物质。
感官与理化指标
- 高度酒(41%vol~68%vol): 色泽清亮透明,香气浓酱谐调,口感细腻丰满,风格典型。 - 低度酒(18%vol~40%vol)
三、检验规则
复验机制:单次检测不合格时需复验两倍样品,复验仍不合格则整批判定为不合格。- 等级判定:优级/一级品复验不达标则降级,二级品复验仍不达标则整批不合格。
四、其他规定
标签与包装:需符合《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4)。- 适用场景:覆盖生产、检验、销售全流程。
注:最新版本标准(GB/T 10781.8-2021)进一步细化了质量要求,但核心框架沿用GB/T 23547-2009。